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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殿下,人类不守信诺,当初背叛过您,您还是不要和人类继续纠缠的好!”
欧尔曼一把推开了阻拦的下属,消失不见了。
从天上下来的叶之钥偷偷瞟了一眼背后,他还真的没跟来?
叶之钥边走边踢着石子,完全和她想象的不一样。
还以为是个小奶狗,才不是呢!
就是个大坏狗……
叶之钥正自言自语着,想到西欧大陆现在她已经成了逃犯,要是回去的话,她肯定会被抓的……
猎人估计还在搜寻她的下落。
叶之钥越走越累,她揉了揉小腿在树前休息了会儿。
这时候一阵阴飕飕的寒风袭来。
叶之钥缓缓抬起眼看去,没成想树梢站着法罗修斯。
她吓得不轻,跟鬼一样瘆人,法罗修斯出现的时候能不能有点声音?
“为什么不把我偷走普罗水晶的事说出去?”
他把普罗水晶带走后,就听说魔法学院的人类被定为嫌疑犯关在禁闭室内,后来又听到那个人类逃出了禁闭室,现在下落不明。
法罗修斯本以为愚蠢的人类,会把他偷走普罗水晶说出,来自保的。
可她没有!
天生罪恶的法罗修斯不懂她为什么被自己一而再而三的戏耍,仍然保守秘密,成为他忠诚的信徒。
难道她真的喜欢自己?
因为法罗修斯不止一次从她口中听到喜欢二字。
翻阅古籍才得知人类口中的喜欢便是对男子,也就是生理和心理意义上的爱,法罗修斯没有爱,天生冷漠残暴,他连母亲离世都没有感情。
更别提叶之钥了。
叶之钥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类,而且他们才刚认识不久。
可因为吸了叶之钥的血,他的诅咒虽然已经逐渐被消解,可因为残留人类的血液,导致他有些开始有了人类的情感。
法罗修斯发现他对叶之钥没那么单纯,最起码在一直在打听叶之钥的下落,一直在听魔法学院的传闻,他对叶之钥已经不是单纯的利用了。
“我喜欢你,所以我才没有把你拱出去!”
法罗修斯冷冰冰地说:“好愚蠢的感情,我的信徒不能有感情,不如我把你的情丝斩断,这样你就可以永远追随我!”
“而不是和一只狼待在一起,并且身上还残留了畜牲的气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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